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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眼线灼伤客人眼角膜 无证女医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16:17  国际在线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简姓女子遭控不具合法执照,就开店从事美容业,且为客人纹眼线时,不慎灼伤客人眼角膜。法院审理,以违反医师法判处简女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现年45岁的简姓女子没有取得合法医师执照,就在新北市三重区开设美容工作室,为客人美容。

  判决指出,简女在去年1月间,为1名涂姓女子纹眼线,先将喷雾剂涂抹在涂女眼皮,却不慎将喷雾剂沾染到涂女眼球,导致涂女双眼剧痛,送医后眼角膜灼伤,且眼角膜上皮缺损,简女因而遭控违反医师法。

  法院一审时,以违反医师法判处简女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被告不服,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审酌被告辩称,为客人纹眉时,眼角膜受伤乃在所难免,认为她态度不佳,但审酌被告为低收入户,还有女儿要养,因而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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