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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社保或被强制划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08:1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 通讯员地税宣 记者从市地税部门获悉,新的《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该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该法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欠缴业户的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对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该法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使老百姓的“保命钱”更有保障。

  目前,广州市地税部门已加大对社保费欠费的追缴力度,根据用人单位各种欠费的缘由,以及用人单位经营和财产情况,分门别类进行追欠。地税部门也提醒欠费单位,认真履行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不要心存侥幸,“政府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目前,广州市地税局已开通社保费查询系统。参保人可以通过登录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在首页点击“综合查询”中的“社保费查询”,在“市网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初次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以及验证码,即可查询本人2009年10月(地税全责征收)后的社保费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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