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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广西3月22日电(通讯员 蒋义红 林玥)为获得高额利益,在县城城乡结合部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4天内就获利21.8万元。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唐某科、唐某伟、杨某虎、李某新各拘役五个月。
2010年6月初,唐某科纠集唐某伟、杨某虎、李某新在全州县城城乡结合部开设赌场,以获取高额的利益。为此,杨某虎等人还专门坐飞机前往广州购买赌具一批。自2010年6月19日至23日,分别在全州县枧塘乡土桥村委九菜山村、枧塘乡安德村委新瓦窑头村等地开设赌场五天,每天聚集四五十人参赌,每日涉案金额达30万余元。6月23日,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唐某等4人和数十名赌徒,一举端掉这个赌场。
据悉,以上4人均以赌博为业,曾经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罚款,但是被处理后仍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