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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300万也敢申请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5日08:11  南方都市报

  保障性住房并不是那么好欺骗的。继今年1月份市住建局公布20个违规申请家庭之后,昨日,该局再次向25名涉嫌虚假申请者发出处罚预告通知书。根据主管部门披露,这25个申请家庭中,有四人资产上百万,违规最严重的一名申请人资产竟然达到300多万。

  18人家庭资产“超标”

  昨日下午3时,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拿到25名涉嫌违规申请人名单,开始电话通知他们前来领取通知书。据介绍,在25名申请人中,约有11人因为曾经有买房记录或者私房宅基地,共有18人家庭资产超过32万的申请限额。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市住建局的统计资料,在这批涉嫌虚假申报的人员当中,有四人的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如刘某135万多元、游某135万多元、张某194万多元。

  其中家庭资产最多的是何某,市住建局审核部门统计出来的此人身家高达356万多元。在何的个人资产统计资料中显示,其存款及理财产品就有130多万,同时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招商银行10万元以上的转账记录就达82次。最大一次转账额有111.15万元。

  “如果确实,这种情况是相当恶劣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发出处罚预告通知书,现在还要听取他们的申辩意见,也有可能有重复计算的情况。

  拟处以5000元罚款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昨日市住建局拟驳回上述25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同时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这些人的住房保障申请。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申请者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具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对告知内容无异议,该局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这25位申请人对预告通知书内容有申辩的权利。对该告知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辩:一、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陈述意见;二、可适用听证程序,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据介绍,申请人可将书面陈述意见或听证申请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二楼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对于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申请的,视为对告知内容无异议。市住建局将按告知书内容对该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上述违法行为记入该申请人的信用档案。同时,市住建局将对这些人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该申请人未在决定书作出后一周内前来领取,住建局将对其执行决定书的处罚内容。

  对于此前今年1月份市住建局公布的20个违规申请家庭,其中有三人申请举行听证。今日,市住建局将对这三人召开三场处罚听证。 南都记者 周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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