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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不是绥靖,百度欠缺诚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9日02:13  长江商报

  现在网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百度近日发表官方声明,称将在三天内删除所有未获授权的文学作品,并将探索共赢模式。据报道,目前百度文库文学作品的确在锐减。但对于百度的表态,维权代表之一沈浩波表示不予接受。

  虽然有众多知名作家联合声讨,版权纠纷仍然屡经周折,力量对比由此可见一斑。虽然,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实属不易,但在真正值得期待的结果出来之前,别说沈浩波不接受这一现状,相信所有关心版权问题的人士,也不会坦然接受。

  首先,所删除的未授权作品,仅限于文学作品,针对性太强,看似是对这些作家的安抚而已,类似于绥靖之策;其次,作为标志性事件,这次纠纷应该能唤起侵权者对于版权意识的彻底重视,并促使相关制度适时更新,然而,停留于涉事方自我清理的纠纷处理模式,让我们暂时看不到这个希望。

  于这些参与维权的作家而言,若要保持道德、舆论的优势,的确应当暂不接受这一结果。这些作家并非简单为自己维权,当版权纠纷已成公共事件,他们所代表的理当是整个创作行业,所当争取的“共赢”就不应仅仅是百度与参与维权者的“共赢”,而是侵权者、整个创作行业与所有消费者的“共赢”;那么,所应删除的也不只是未授权的文学作品,而应是连“文学”的定语也一并拿掉。

  当然,多数人曾享受了网络免费产品的好处,有人据此而认为作家们应该让渡这些“蝇头小利”。这实在是一种误解。需知,人们所享用的免费午餐,并非全都是未经授权的,虽然网络行业免费提供,但自有其盈利模式,不一定要创作者让渡个人利益。而在侵权的情况下,网络行业拿走了创作者的作品,以免费来获取青睐,盈利继续,消费者亦得了便宜,但所有的代价由创作者一力承担,这绝不公平——这种情况下,是创作者而非网络行业在提供免费品,真正不愿舍弃这些“蝇头小利”的,恰恰是侵权者自身。因此,在最低的限度上,哪怕我们假定免费享用将得到延续,也应该让这一切建立在共赢的模式上——请注意,这并非百度自己理解的共赢。这并非做不到,而是资本所要追逐的利益往往实在过多。

  总之,目前的这一结果,只适合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成果。毕竟,百度态度的转变,源于舆论施压。尽管我们对公共舆论常满怀期待,但它仍有自身的弱点。作为热点新闻的版权纠纷,当它逐渐从人们视野中淡出,舆论的强势怕也难以维持。侵权者总能找到新的出路,舆论却难以死守着旧议题。舆论若要转化为能同资本对等博弈的力量,必须“小题大做”,将个案转化为标志性事件,寻得新闻意义上的判例价值,并诉诸制度的努力,以期问题的彻底改观。

  这并非一群作家与百度的角力,而是整个创作行业与侵权者的博弈,更是版权问题积累到一定阶段的集中呈现。所以,我们如今不能简单指望百度自我清理,以及靠它自己来探索共赢模式。我们呼吁版权保护相关的部门、组织出面,需知,它们并非居中调节者,而是承担相应的责任,应主动介入此事。另外,所谓的共赢模式,需要整个创作行业、资本以及政府部门共同完成,而不是指望百度自己去慢慢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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