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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2008年平均涨14.9%国土部门表示不会直接抬高楼价
本报讯 (记者齐华伟)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昨日公告,4月1日起,中山市国有土地出让用地基准地价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全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按照商业路线、商业片区、商住、住宅和工业5类各划分5个级别分别定价。对比2008年的标准,这次基准地价调整提高区间在5.76%~32.45%,其中住宅用地平均涨幅最大达18%。
五级商住用地涨幅达32.45%
对比2008年度的基准地价表,2011年基准地价表中将商服(商业)用地是否沿街又进一步划分为商业路线和商业片区两类。在所有土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中商业路线是最高的,而工业用地价格则最低。其中升幅最大的是五级商住用地,由530元/平方米升至702元/平方米,涨幅达32.45%。
调高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土部门表示,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2010年土地价格明显上涨,现行的基准地价不能反映土地市场价格。此次地价调整曾于今年1月中旬召开过听证会,共有来自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房地产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及市民代表19人参加,所有发言的代表都认同调整的必要性,只是对调整幅度有不同看法。记者注意到,此次平均14.9%的涨幅较之年初听证时初定的18.39%有所下滑。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叶章向记者表示,即使调高中山现有土地基准价格,也远未达到市场价水平,是市场价已经提高了,基准价才跟着调整,调高基准地价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不会直接抬高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