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澎)想要对违纪教师进行处理,却发现没有现成的规章制度可作为依据;即使有,也早已过时。复旦大学近日公布并将从今天起实施的《复旦大学教职工违纪处分条例》,终于终结了有违纪现象出现就必须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的尴尬现象。
据复旦大学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学校要处理一名违纪教师,发现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规定。去年学校启动制订教职工违纪处分条例,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虽然对于复旦大学的管理层来说,教职工违纪处分条例是学校努力进行依法治校的尝试,但一些教授认为,这一条例的制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方便了学校的管理,但因为很多模糊的条款解释权都在学校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显然缺少了对教师的尊重或者是对教师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