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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条例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07:45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条例》。

  《条例》共设11章66条,主要明确了新时期军队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方针原则、领导体制和基本制度等;明晰了总部、军区级单位和军级以下单位财务部门和事业部门的财务工作职责,构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特别规定各级机关要从严控制会议、集训、公务接待、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与维修、办公杂支等行政消耗性支出,贯彻了国家和军队关于厉行节约工作的政策要求。

  新发布的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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