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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冲禁”被认定“盗抢嫌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外地车“冲禁”被认定“盗抢嫌疑”

  南都讯 记者王笠舟 前日,孔思琴骑外地车牌摩托车在乐从荷岳路“闯禁”,不仅要被罚200元、扣3分,摩托车还要因“有盗抢嫌疑”被扣车15天,这并不是个例。虽然交警出示佛山市政府文件证明判定“盗抢嫌疑”有文可依,但孔思琴认为外地人遭到歧视。

  当事人:为何怀疑我有盗抢嫌疑?

  前日上午,孔思琴骑着车牌号为“湘D 9890V”的女式摩托车经过乐从荷岳路,被在该路段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下。本以为罚款200、扣3分就没事了,她没想到的是,交警给她开具的编号为4406283160098440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写着:“当事人于3月29日9时30分在乐从荷岳路大墩段实施违反禁令、盗抢嫌疑违法行为。”

  因有“盗抢嫌疑”,她的摩托车要被交警暂扣15天。身份证显示,孔思琴是江西人,其老公唐云伟是湖南人。

  “我们外地户口,摩托车不能在顺德落户,上次跟我老公回湖南的时候,就把摩托车上了牌,用的是我老公的名字,然后用面包车拉了回来。”孔思琴说。

  “我所有的证件都齐全,为什么怀疑我的摩托车有盗抢嫌疑?就因为我是外地车牌?”孔思琴质疑道。

  判定“盗抢嫌疑”有文可依

  昨日下午3点半,乐从交警中队门口,孔思琴从包里掏出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通行证、摩托车缴纳保险单、其老公的身份证以及交警前日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件,向南都记者出示,以证明自己的车并没有盗抢嫌疑。

  南都记者与孔思琴一同来到交警中队服务窗口前,孔思琴向一名身穿警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提出质疑:为何她的摩托车会有盗抢嫌疑?为何要被扣留15天?

  上述工作人员称,实施该措施的依据是佛山市政府下发的一份文件。其出示的文件复印件显示,文件编号为“佛府办函[2010]493号”,文件全称为《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除印有名称的页面外,工作人员出示的文件副本只有第五页。

  第五页显示,处置原则中“对外地摩托车违法进入我市禁行区域行驶的,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理:1、依法作出处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2、扣留车辆15日,禁行被盗抢嫌疑调查取证。”

  回应:飞抢案骑的多是外地摩托车

  昨日下午,针对孔思琴的质疑,顺德交警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粤安11”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乐从当地的治安环境实际情况,乐从交警中队针对冲禁的外地牌照摩托车进行排查,如果没有发现有被盗抢情况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将发还车主,并且不收取扣车费用。“有很多飞抢案件,劫匪都是骑外地车牌的摩托车进行飞抢的。”

  但孔思琴认为,针对所有冲禁外地摩托车以“有盗抢嫌疑”为由扣车,是外地人遭到了与本地人不公平的待遇。昨日,孔思琴已咨询律师,正在考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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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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