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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刺死妻弟

  本报讯(记者 邱钊 通讯员 胡淋伟 实习生 李霞)与妻子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却不料与妻弟发生扭打,并捅了小舅子一刀。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曹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被告曹某与妻子感情不睦,两人多次发生争吵。去年9月2日中午,曹到天心区其岳母家。在与妻子协商女儿的抚养问题时,二人又发生了争吵。其妻的弟弟张某回家后,认为曹到母亲家中闹事,心生不满,于是上去发生扭打,其间,张拿出一把匕首欲刺曹。双方打斗过程中,曹将张摔倒在地并抢过匕首后,骑压在张身上,一手扼住其颈部,一手持匕首捅刺张的胸部一刀。随后,曹主动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系被单刃刺器刺及左胸部致心脏主动脉破裂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不能恰当处理与亲友的争执而持刀刺击妻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被告犯罪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昨日上午,长沙中院开庭宣判,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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