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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不出钱”遮挡监督视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08:48  法制日报

  重庆万州将投资10亿元打造“人工大瀑布群”。对于网友“这笔巨额投资是乱花纳税人的钱搞政绩工程”的质疑,万州区政府称瀑布改造工程政府不投资,而是引进浙江国际旅游集团来投资(3月31日《新京报》)。

  时下“政府不出钱”,似乎已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回应公众质疑“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遮挡公众监督视野的“挡箭牌”。近日,安徽淮南在回应当地投资3亿建造五星级“乒乓球拍”形状宾馆大厦时,该市体育局局长金昶也声称“政府不会出钱,完全是招商引资项目”。

  这些动辄几亿、几十亿元的工程项目投资,一些地方政府真的能“空手套白狼”让一向追求资本利益最大化的商人来投资吗?在其背后不可能没有巨大的利益诱因。不是地方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土地,就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之中或项目建成之后有某种优惠政策,让利于投资商的开发和经营,抑或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政府出面为投资商担保贷款。否则,投资商才不会被一些地方政府“套”住呢。

  说是“政府不出钱”,实际上政府提供的廉价土地、优惠政策、贷款担保都是一些“隐性投资”,这些“隐性投资”其实比政府从财政拿钱出来“显性投资”更需要监督。因为在土地报批和使用上,地方政府是否存在欺上瞒下、擅自扩大变更土地面积和用途?在制定项目建设优惠政策上,地方政府是否有违国家统一政策、法律、法规?在贷款担保上是否存在过大的风险或违背金融政策法规?这些如果离开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就很有可能出现腐败。

  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能拿“政府不出钱”来回避公众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可行性质疑,即使一些工程项目是切实可行的,也不能拿“政府不出钱”遮挡各方监督的视线,而应该将工程项目土地报批、征用情况,优惠政策的让利程度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各方监督,而在贷款担保上更要做充分的风险评估,更离不开各方的参与和监督。只有各方参与论证、加强监督,才能使政府决策更理性、更慎重,从而维护好各方利益、防止滋生腐败、避免贷款风险。

  湖北黄栀梓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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