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郴州市委党校于3月30日对2011年春季主体班200多名学员学习《廉政准则》进行了闭卷测试,并将学员考试成绩将与培训考核评价挂钩,以考促学收到了良好效果。
《廉政准则》是精确制导仪,“8大禁止、52个不准”鲜有套话,字字、句句直指要害,其涵盖之全面、准确,令人赞叹之余,倍生期待。举办廉政知识测试不仅是党校教学内容改革的一个举措,也对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着重要意义。
切实把《廉政准则》学懂弄通,背熟牢记,落实到党员、干部工作中,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的言行上,努力塑造党员、干部新形象,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是我们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躬身践行《廉政准则》就是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多问几个为什么,如:问自己的体会有多少?问自己的差距在哪里?问自己的思路和打算是什么?……学问学问,“学”和“问”是紧密相关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通过“问”把自己摆进去,紧贴工作和思想实际,向深处思考,向实处靠近,促进知、行的统一。惟有如此,才能将《廉政准则》“8大禁止、52个不准”印在脑海里,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
目前,创学习型支部、做学习型党员活动正在各地蓬勃兴起,让人倍感振奋。大兴学习之风,于公,于己,于工作实绩,于个人素质,都是大有裨益的,全体党员应扎扎实实地学,方方面面地学。学习来不得半点花架子,不是图形式求表面装样子,而是求实效讲成果见提高,无论你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要以争当“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为己任,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不仅“学习日”要学,其余时间也要学,要把学习变成一种自觉行为,要牢固树立这样一个概念:天天都是学习日。要使“学习”真正收到效果,我们应该将“学习”长期坚持下去。
稿源:红网 作者:黄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