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永州东安县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坚持“五抓”,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可喜局面。
抓领导,明责任。1、领导认识到位。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正式下发了《东安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去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县纪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解决相关实际问题。2、领导力量到位。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组织部、财政局等30个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加强联系协调,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3、领导责任到位。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领导联系负责制;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分工工作和时间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抓宣传,强认识。全县积极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县上下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明显增强。1、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工作规划>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一次为期1个月的《工作规划》学习活动;2、观看一组电教片。在学习活动期间,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工作规划》书籍、释义,观看了《工作规划》辅导报告电教片和《权力的沉沦》、《信天游》等警示教育电教片;3、开辟一个《工作规划》宣传专栏。在县电视台、东安新闻网、东安政府网开设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栏,播出10期《工作规划》宣传节目;4、建立一个惩防体系建设宣传长廊。在县城中心文化广场建立了一个长100米、高2.5米的宣传长廊,内容包括《工作规划》的内容简介,市、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县反腐倡廉工作扫描、反腐倡廉书画以及警句格言等;5、举办一场惩防体系建设专场文艺晚会。县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联合主办了一场以《工作规划》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晚会,市纪委领导、县四大家班子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以及各界干部群众共1000余人参加了观看。晚会以歌舞、小品、曲艺、朗诵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向广大干部群众作了很好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6、举行一次惩防体系建设知识培训。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抓制度,促规范。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和建立了20多个配套制度或规定。依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去年以来重点制定和建立了《东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东安县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意见(试行)》、《东安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等10多个制度,内容涵盖干部选拔任用、机关效能监察、国有资产监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把制度执行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从人、财、物各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多种渠道,多方听取意见,确保出台制度富有操作性、科学性、前瞻性。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治腐败。
抓重点,求实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贯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求,既要抓治本,建制度;又要抓治标,求实效,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去年以来,重点开展了进一步规范各类招投标市场、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建设“政务超市”、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四项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1、规范各类招投标市场。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土地出让、物资采购、重大项目规避、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对各类招投标市场加强规范管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类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明确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活动一律需公开、公平、公正进行。2、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取消县直单位、乡镇财政和乡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帐户,由县财政统一代管,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支出一律以报帐形式,先由各单位按规定程序审批,再由县财政局新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代审后支付,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帐、核算,从源头上防止挤占、挪用、贪污和挥霍政府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3、建设“政务超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各项“窗口”,进一步清理各项收费项目,对违反规定收费、搭车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大厅,并在原25个入厅单位的基础上再增加15个单位入厅,逐步做到所有有审批项目的单位入厅。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功能,优化办事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办证审批不出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务超市”。4、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成立了县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对全县各中小学收费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在全县中小学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费制”,对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完善服务措施;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组成学校乱收费监督员;实行每学期收费项目公示制,建立乱收费检查和处理机制。
抓措施,促落实。建立了一系列措施,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县纪委机关各室负责所联系乡镇、县直单位的督查工作。由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二是严格测评、考核。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细化、量化,纳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制定了检查、考核、奖惩和追究领导责任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效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年底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报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情况。
稿源:红网 作者:蒋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