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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今天起扩大到所有“协保”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15: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鲁哲)今天起,本市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受益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协保”人员。“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的,都可申请按月领取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

  “协保”人员是本市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采取特殊分流安置办法所产生的特殊群体,他们为改革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市委、市政府一直对“协保”人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十分关心。2006年,为鼓励大龄“协保”人员积极参与市场化就业,通过就业改善自身生活条件,本市出台了对大龄“协保”人员的特殊就业援助政策,对距退休年龄两年内的大龄“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后,可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补贴。

  2008年,为进一步加大对大龄“协保”人员的帮扶力度,本市将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年龄要求放宽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目前尚未退休仍然在就业年龄段的协保人员还有14.45万人。政策放宽之后,假如这14.45万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就业了,都可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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