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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皇甫萍)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天起,我国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将全部持有“电子身份证”,基本药物生产中标品种企业全部实行电子监管。
4月1日起,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列入基本药物目录但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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