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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4月1日消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因为不满被老板扣掉400元加班费,莱西以企业4名员工为发泄不满,先后多次盗窃企业内的铜质产品,涉案总价值达10万余元。
近日,民警在走访一工艺品公司时获悉,近段时间企业的铜质产品经常出现缺失现象。民警根据企业介绍的有关情况判断,该企业产品失盗的问题应该系内部人员所为,于是民警重点围绕企业的内部职工进行侦察,在经过几天时间的工作后,民警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职工盖某及保安王某、吕某、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了有关证据后,3月26日凌晨,民警首先在盖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后又立即赶赴企业将另外3名嫌疑人抓获。
经初步审讯,三人供述,2010年9月份因发工资时,老板以盖某上班时间偷偷睡觉为由,扣除了盖某的400元加班费,盖某在解释无果后由此怀恨在心,决定寻找机会报复企业,并从那时起就打算找机会偷点公司的东西卖钱,把扣了的加班费补回来。为了以后到公司偷东西时方便,盖某首先决定想办法先跟企业的门卫套近乎拉拢他们,于是从2011年2月份开始,盖某先后多次主动请企业门卫王某、吕某和宋某(男,60岁)喝酒,并从车间内偷出部分工艺品分给三人。
2011年3月5日左右的一天晚上,盖某觉得跟公司门卫的关系差不多了,到公司偷东西的时机成熟了,就准备晚上到公司成型车间偷里面的铜做的工艺品卖钱花。晚上11点多,盖某便从家里带着酒菜和作案工具来到企业,和宋某一起来到早已观察好的企业车间墙外一个排气扇洞外面,从排气扇处伸手往外偷车间里的东西,这一次二人一共偷出了84斤铜质产品,随后盖某以每斤15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废品回收点的老板付某(男,39岁,莱西市人),得赃款1260元,盖某分给宋某150元。随后3月13号左右的一天晚上,盖某又采取同样的方式盗得公司产品150多斤,销赃后得赃款2300元。3月22日晚11时许,盖某再次伙同宋某窜至公司成型车间,由门卫王某、吕某作内应,盗窃公司半成品的黄铜质工艺品鹿、喷头水男孩、小鸟等150余斤,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根据三人的供述,随后民警又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付某抓获归案,并追回了3月22日晚盖某等人偷出的铜质工艺品鹿、喷头水男孩、小鸟等赃物。3月31日,迫于警方的压力,该案的最后一名嫌疑人宋某主动投案自首。经审讯,盖某等人先后6次盗窃企业生产的铜质产品共380余斤,涉案总价值约10万余元。现盖某、王某、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宋某、付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半岛数字记者 宫昌乐 通讯员张荣华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