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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18: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由于近来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我国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套期保值需求与日俱增,证监会今天(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办法自5月1号起实施。

  《试行办法》主要是从资本实力和合规角度对期货公司申请期货咨询业务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是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续合规经营,五是具有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等。

  在《试行办法》第四章中,提到:首先是要求期货公司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和信息隔离机制,二是建立利益冲突处理原则,就是要求期货公司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予以处理,三是期货公司应当建立独立部门统一管理期货咨询业务,营业部可以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对外提供期货咨询服务。四是期货公司业务人员应当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不得已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咨询服务。五是在公司内部,要求期货咨询从业人员要与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技术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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