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4月1日电(崔志平 王连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透露,从3月31日起至4月1日,该院审判监督第一庭把法庭搬进衡水监狱,对刑罚执行机关呈报假释的30名服刑人员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此次开庭审理与普通案件开庭不同的是,除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等二十余人在现场全程监督、观摩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据称,此次采用开庭、旁听的方式审理假释案件在衡水乃至河北省内尚属首次。
庭审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察员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点评,他们认为,这次旁听对假释犯案件公开审理,程序合法,大家收获很大,还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人性化的执法、监管。他们并提出合理建议,合议庭还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记录并归入卷宗。
在这次特殊庭审活动中,该市中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孟祥东告诉记者,由于以前法院对于减刑与假释案件大多采取书面审理,往往只依据刑罚执行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裁定,整个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没有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中进行,达不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孟祥东说,中院此次举行的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把公开、公正送进高墙内,使减刑假释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正、高效。同时能更好的发挥立法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的合力作用,尤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参加旁听,打消了广大群众对减刑假释案件质量的疑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衡水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减刑、假释公开审理,可以起到“减刑、假释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服刑人员全面了解、认识了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使他们通过看到悔改表现突出的同监犯获得假释、减刑,能真切体会到只要认罪、悔罪、积极改造,就能获得早日回归社会、重做新人的机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