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昨天,一则中国买家以5.5亿人民币拍得英国藏家乾隆瓷瓶,半年后仍未付款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国内法律人士表示,《拍卖法》规定,如果买家拒不付款,要支付拍卖行佣金和拍品延期交付的保管费用。而拍卖业内人士则指出,此则消息存在诸多疑点,将进一步关注后续报道。
去年11月,英国一家拍卖公司以5300万英镑的天价拍出了乾隆粉彩镂空瓷瓶,加上佣金,最后成交价折合人民币5.5亿,创造了中国艺术品新的拍卖纪录。然而据英国媒体3日报道,时隔4个多月,瓷瓶的买家至今尚未付款。委托人约翰逊先生向媒体表示,买家是中国上海的一位企业家。他最近曾和买家见面商谈此事,但没有说明买家未付款的原因。
英国媒体猜测,这也许又是一次蓄意破坏导致的流拍行动。此前在拍卖中国圆明园一件十二生肖铜兽首的时候,曾出现过买家拍下后不付款的情况。但是拍卖瓷瓶的班布里奇拍卖行却并不认为乾隆花瓶的拍卖也有人蓄意破坏。
对于这则消息,北京一家知名拍卖公司的专家认为,其中存在一些疑点。首先,拍卖瓷瓶的拍卖公司一直没有对此事做出说明,而只是委托人向媒体爆料。其次,委托人对于买方未付款的原因也是语焉不详。第三,从始至终都是英国媒体在说话,英国媒体对此猜测,缺少当事人的声音。因此事情究竟如何还需要关注后续报道。
北京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律师表示,拍卖双方肯定签有相关协议,如果一方违约,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拍卖法》规定,买受人违约不付款,要支付拍卖行佣金和延期交付拍品的保管费用。如果拍卖行与委托人协商后进行重新拍卖的,第二次拍卖价格低于第一次价格,违约买受人还要补齐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