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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互免签证4月17日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01:50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和新加坡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互免签证协定自4月17日起生效。

  消息说,有关协定已于2011年2月18日在新加坡签署。

  协定规定,持有效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新加坡公民,入境缔约另一方如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上述中、新两国公民如欲进入缔约另一方国境并停留超过30日,或以工作、学习或任何营利活动为目的,应根据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抵达缔约另一方国境前申办签证或有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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