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香港上诉庭拒绝陈振聪上诉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08:12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石秋菊 发自香港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元遗产案中,败诉的“风水师”陈振聪向香港上诉庭提出上诉到终审法院的申请,昨天被拒,随后陈振聪通过公关公司宣布,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小甜甜”龚如心的千亿遗产争夺案,在去年已经宣判,“风水师”陈振聪所持的“2006年遗嘱”被认为是假遗嘱,被判败诉,同时必须支付华懋慈善基金、遗产管理人及律政司三方超过2.4亿港币的诉讼费。

  但陈振聪并不罢休,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至终审法庭的同时,向香港警方报案称有人在原审中作出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向公众公开2006年的遗嘱验证报告,证明遗嘱上有龚如心的指纹,随后更先后向立法会全体议员、特首曾荫权等高官发出两封公开信,指有人意图阻挡他上诉至终审法院,认为自己即使是“人民公敌”,也应得到司法的公平对待。

  而他的这些“打同情牌”的行动并未能影响上诉庭的决定向他倾斜。昨日上午,上诉庭发出书面判词,表示至今不能证明陈振聪所持的遗嘱是否有效,陈振聪是否唯一的受益人,也不能指明陈振聪将来一定会获得超过100万港币的遗产。

  上诉庭认为,陈振聪所持的2006年遗嘱,只是遗嘱的一部分,并不是遗嘱的全部,因此这个案件的性质,跟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争产案、著名歌手梅艳芳的遗产案都不同,所以拒绝他的申请是唯一恰当的做法。

  陈振聪一方随即通过公关公司宣布,将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按照规定,陈振聪仍可以在14日之内,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与此同时,陈振聪此前以500万港币现金担保外出候查,今日他需要就伪造遗嘱案回到香港中区警署报到。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