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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社会监督员上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善龙)昨日随着100名特邀社会监督员从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领导手中接过聘书,由济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评论员、市民代表构成的这100名监督员,将对济南市政公用行业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今年3月底,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在泉城广场承诺开展“十大惠民”工程和“五个一”活动,其中就包括面向社会聘请100名监督员对市政公用行业进行全面的监督。经过前期公开报名参与,昨日100名特邀社会监督员正式接过聘书,开始履职。记者了解到,这100名市政公用系统特邀社会监督员由济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评论员、市民代表构成。为了能更好的全方位的对济南市政公用行业进行监督,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赋予这百名社会监督员五项职责。例如,这些社会监督员可以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渠道,了解市政公用行业各窗口服务单位的建设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督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周到服务;向市市政公用局服务督查处投诉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监督中发现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服务作风等一般性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或向督查处建议予以纠正;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调查、了解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以及市政公用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按照监督程序的安排,监督员以明察方式履行职责时,应出示《监督员证》表明身份。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提出口头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服务督查处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局属各窗口单位对监督员口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场能够解决和纠正的应当当场解决和纠正;不能当场解决和纠正的,应当在5日内就问题的处理情况向监督员作出反馈。监督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监督员可以连聘连任。济南市政公用局还将在每季度召开1次座谈交流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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