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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李世武)“青春损失费”是这两年刚刚兴起的一种说法,而且都是女方向男方索要,可是,日前在市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中,一对情侣分手后,怀恨在心的男方竟然向女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在遭到对方拒绝后,直接发展成抢劫。

  “90后”的赵某和刘某之前曾经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双方在打工过程中相识并逐渐产生感情,发展成恋爱关系。随着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吵架、闹别扭的频率越来越高,难以忍受的刘某最终决定和男友赵某分手。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赵某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怀疑刘某在外面又有了新欢这才和自己分手,所以坚决不同意。

  这事情让赵某一直怀恨在心,因为在他看来,“问题”出在了刘某的身上,自己是无辜的,“被甩了”的。于是,在前不久赵某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张某,两人合谋向刘某索要钱财,而且还为此起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青春损失费”。两人商议好后,便赶到了刘某的住处,赵某主动开口向前女友刘某索要青春损失费,一听此事,刘某差点气晕过去,当场拒绝,于是气急败坏的赵某动手打了刘某,并抢走刘某的一枚价值两千余元的金戒指,并在随后以1000元的价格将戒指当掉。事发后,刘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赵某、张某随即落网。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夺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一审以赵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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