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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将向中小企业倾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03:47  东方早报

  今后,上海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政府采购将向中小企业适当倾斜、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企业的资金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表决通过,新的条例规定了上述内容。

  新条例规定,在本市创办小企业,符合本市促进就业等规定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一定额度的开业贷款担保和贴息。

  对于创立十八个月内的小企业按照本企业吸纳就业情况,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此外,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等各种原因,条例中规定“经与职工协商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

  条例还要求,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并鼓励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根据条例中规定,本市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享受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减免。

  录入编辑:薛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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