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钟文峰 任锐 报道
本报广饶讯 想不到我们这些没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也能按时领‘工资’了。”4月2日,攥着刚领到手的240元生活救助金,广饶县广饶街道明月社区居民孙铭英乐得合不拢嘴。和孙铭英一样,该县已有1245名城镇无固定退休收入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为让城镇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从今年起,广饶县在继续为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救助金的基础上,对城镇70周岁以上无固定退休收入的老年人也实行发放救助金制度。凡具有广饶县常住户口、城镇无固定退休收入老年人,年满70周岁,未满75周岁的发放生活救助金240元/人/年;年满75周岁、未满90周岁的发放生活救助金360元/人/年,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发放生活救助金960元/人/年,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自此,在广饶县无论城镇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还是农村老年人,只要年满70周岁均可享受到政府发放的生活救助金,”广饶县老龄办主任许建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