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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 醉驾将被拘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闫海滨 喜欢喝酒的司机朋友请注意啦,今年5月1日起,醉驾被查的处罚不再是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驾者一旦被抓到,将直接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刑期。

  目前,东莞交警每周都要开展三次查处“酒驾”的统一行动。今年以来截至4月12日,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3万多人次,开展统一行动38次,出动警车5336辆次,设置检查点1237处,检查驾驶人104631人次,查处酒后驾驶131宗,其中醉酒驾驶39宗。

  交警介绍,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醉酒驾驶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将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市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民警称,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但今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再被抓到,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了。去年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增设“危险驾驶罪”,该修正案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驾者一旦被抓,将直接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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