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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研发将有专项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本周工信部出台《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物联网研发的单位,将可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获得专项资金的支持。

  申请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有要求

  根据《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定、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此外,办法也规定项目申报单位除了应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财务健康等基本要求外,还需要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并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取其一

  物联网项目的申报单位在递交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获得专项基金。

  目前,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其中,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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