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邵铭 通讯员禅诉 酒店保安熊某伙同银行信用卡业务员,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三张信用卡后,再用信用卡共套现2.1万元。熊某近日被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步骤:1信用卡业务员泄露客户资料
今年35岁的熊某是湖北当阳市人,于2008年4月24日进入南海桂城一家商务酒店担任保安,后认识了在银行跑信用卡业务的杨某。
2008年8月份左右,熊某找杨某索要客户资料,杨某就顺手将包括官某、曾某等人的资料都交给了熊某。
2保安修改客户资料申请办卡
一个月后,熊某再次找到杨某,声称要帮同事办卡,随后给了杨某4个人的资料。杨某检查后发现,这4个人的资料正是他之前给熊某的官某、曾某等人的资料。不过,熊某已将官某、曾某等人的工作单位改成了熊某所在的商务酒店,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均改成了熊某及其电话。
3通过充值话费套现
杨某将资料转交给银行申办了三张信用卡,三张信用卡就此寄到了熊某所在的酒店,落入了熊某的手中。2008年9月30日下午5点,熊某打电话给杨某,表示要套现,问杨某是否认识套现的人。杨某就通过同事找到另一名叫“靓仔”的男子,相约到东方广场的电信营业厅进行套现。当日晚上6时多,熊某、杨某等人来到东方广场电信营业部,“靓仔”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营业厅里的营业员,说要给这个电话号码充值,随后用官某、曾某等人的四张信用卡刷卡缴费,分别刷了60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之后,“靓仔”给了熊某2.1万元现金,并向熊某收取了手续费,而杨某则从熊某手中分得2000元。
败露:事主收不到信用卡向银行询问
不过,事情还是很快败露。在张槎某公司上班的事主曾某说,他和同事官某是2008年8月将资料交给杨某办理信用卡的,而到9月26日左右,银行客服也已答复他们申请已经获得批准,信用卡将会在2个工作日内寄出。然而到了10月5日,他们却一直未收到信用卡,向银行询问时,银行答复称信用卡已经寄出,且在9月30日被一个“134”开头的电话号码激活,同时一次性透支消费5000元。于是赶紧报案。
警方随后将杨某抓获,并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而熊某却已伺机离职并逃逸,直到2010年11月,被警方于桂城一出租屋内起获。
禅城区检察院认为,熊某无视国家法律,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共210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