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华楠提请任命丁健等职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丁健,男,1968年5月出生,安徽省怀宁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段秀荣,女,1955年5月出生,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审判员,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岩,男,1963年11月出生,山东省莱西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来平,男,1970年12月出生,安徽省贵池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若思,男,1964年6月出生,广东省海丰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青,女,1965年10月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连塘,男,1964年7月出生,河南省扶沟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A区A233室,电话:82108291,82108615,13410847430。邮编:518035)反映公示对象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影响任职的,依法取消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