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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4月13日电(通讯员高忠祥 董海徽)山东一司机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在送货途中,该车的右后边的双排轮胎脱落,其中一只掉下的轮胎竟与一步行的路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4月13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将司机王某批准逮捕。
现年30岁的王某,系山东省阳信县流坡坞镇北街人。2011年3月11日14时许,王某驾驶一辆重型牵引车从阳信往宁津送货,当车沿S314省道经宁津县杜集镇走到柴胡店镇时,王某从车右侧后视镜里看到掉了一个轮胎,轮胎滚到车前边撞到路北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上,王某赶忙把车停下。下车后,他发现车右后边的双排轮胎都掉了下来,但现场只找到一个,另一个已不知去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掉的。王某便让同车的曹某打车往回找另一个轮胎,自己留下来与被撞面包车的车主协商赔偿的事情。半小时后交警赶到,告之王某车的另一个轮胎在杜集镇撞到了人。随后,王某被交警带到杜集镇现场,见公路北侧西边有一个轮胎,东边躺着一名已死亡的男子。当日,王某被宁津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王某交待,事发一个多月前,他就感觉轮胎上的减震钢板不行了,为了省钱就只换了套新钢板,感觉这样就开着没事了,出车前还特意检查了一下轮胎,没想到还是出了事。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