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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法规在无锡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15: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无锡4月13日电(孙文荆)笔者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首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该条例也是自金融危机后,国内第一部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立法。

  工资集体协商历来是中国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制度,构筑和谐劳资关系焦点,但因法律机制尚不健全,目前仍处于政府、工会组织倡导,而雇主不作为状态。2000年,劳动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是当前各地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现实中企业主属强势一方,企业工会虽然可以代表职工行使相应权利,但缺乏具体的政策、法规支持,不敢谈现象普遍存在”,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周培基表示。

  企业若是收到协商意向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俞宏雷介绍《条例》时称,而且该《条例》对协商周期也做出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会有组织监督权力,任何一方违规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则由行业(产业)工会及街道(镇)、社区(村)等区域工会与企业方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形成的协议适用于范围内所有企业和职工。

  “除协商保障外,谈什么、怎么谈、规范谈,是本《条例》实施重点。”俞宏雷称。

  据悉,截止去年底,无锡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为3万余家,占建有工会的企业95%,目前该市各级工会正在制定该《条例》的实施细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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