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务院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请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19:33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建议,国务院2011年4月12日批准刘吴惠兰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