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丹 林中明
本报上海4月20日电(记者徐日丹 林中明)记者今天从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25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25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1766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696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跟踪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387名。
25年前,上海检察机关在我国率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探索工作。25年来,上海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探索和实践一系列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制度和权利保护机制,创建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等制度以及社会调查、心理测试、诉前考察、分案起诉、简案快审等工作机制,工作模式也从最初的“捕诉合一”发展为现有的“捕诉防一体化”等。
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配套衔接机制,构筑起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一条龙”和“社会保护一条龙”工作体系,创设了各相关部门配合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措施和全程化考察帮教等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环境。据统计,该市各级未检部门积极联手社区、学校、企业等建立“青少年阳光教育基地”、“未成年犯假释辅导站”等各类基地70余个,共接纳643名未成年人考察帮教,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帮教环境,有效防止了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各级未检部门还对1387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了跟踪帮教,经过回访考察发现,97%的人没有重新违法犯罪,有近80%的未成年人顺利就学、就业。
该负责人表示,上海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优先保护、平等保护等司法理念,建立完善特殊办理机制,通过经济补偿、心理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方式,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进一步深化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的评估、品格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配合衔接,落实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推进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及社区矫正专业化;继续深化推动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工作在全市的探索开展;深化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建设,逐步拓展跟踪帮教、非监禁刑的判决和执行,以及社会化矫正方面的功能,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全程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