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耘东 惠喆
为了买礼物讨好女朋友和另一个“准女朋友”,竟冒充户主请锁匠开锁,堂而皇之地进入楼下邻居家盗窃1万多元。2011年3月18日,经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纪家春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纪家春今年37岁,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工资不高又贪图享乐,所以手里一直没什么积蓄。纪家春有一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两人感情还不错,但他一直苦于没钱给她买个像样的礼物。不久前,纪家春又谈了个姓谢的新“女朋友”,他想迅速把人“搞定”,但也许是如他自己所说“因为缺少资金投入”,所以迟迟没能如愿。
纪家春以前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处拘役,这次,为了迅速搞到钱讨好两个女友,他决定重操旧业。
纪家春住五楼,和四楼老王家时常来往,知道他们家开店做生意,家境富裕,于是便将目标锁定了这家有钱的邻居。砸窗撬锁之类的窃术太危险,纪家春想到了一个“智取”的好办法。2010年9月的一天,他观察老王家人都出门后,又到老王开的店外面看了看,确定人都在店里后,他迅速打车来到一家开锁店,说自己家钥匙锁屋里了,请锁匠帮忙把门锁打开。来到老王家门外,锁匠问纪家春到底是不是这家主人,纪家春不露声色地坚称自己就是,锁匠让他拿出身份证,纪家春爽快地掏了出来。锁匠简单地看了一眼便不再怀疑,熟练地打开门锁,拿了钱走人。
纪家春迅速进入房间关上门,为了不留下脚印,他换上主人家的拖鞋后才走进卧室。在卧室里一番搜索,结果没有让他失望,在床头柜的抽屉里他找到一叠百元大钞,在床侧面的抽屉里又找到一叠更厚的百元大钞。纪家春不敢细数,将钱都装进了口袋。看已经偷到了不少钱,纪家春关上房门,离开了老王家。
得手后,纪家春找机会盘点了一下收获,一共1.04万元,随后便直奔珠宝店。在那里,他花3000多元买了个10克重的金戒指送给了女朋友。第二天,他带新“女朋友”逛街时,花890元买了个黄金挂件表达“爱意”。
2010年12月,纪家春被警方抓获。直到此时,他不仅没能将新“女朋友”“搞定”,甚至除了知道对方姓谢,连人家具体名字都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