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该小区的地类(用途)五个证件竟有四个说法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签订合同的时候明明是“住宅”,为什么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却变成了“商务公寓”?禅城区双城尚都豪庭的业主近日都为自己房屋“被公寓”的事情四处奔波,他们最为担心的是,自己的房屋可能会因此“折寿”30年,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也会增加一倍。记者在查阅该小区“五证”后,发现对于这个小区的地类(用途),五个证件竟然有四个说法。昨前两日,记者为此事进行了采访。
事件:住宅变了“商务公寓”?
2009年6月,余先生花36万元购买了位于禅城区朝安路与兆祥路交界处、地铁口附近的双城尚都豪庭56平方米的小套间。在余先生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子的用途是“住宅”,使用权限至2076年1月5日。今年3月,开发商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房子的用途是“商务公寓”。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房子的契税就要从1.5%变成3%,房屋的使用年限也从原来的70年变成了40年!”余先生说,不仅如此,房屋不是“住宅”用途,这将使得他们可能无法入户佛山。余先生等30多业主联合向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反而要他们补签一份《补充协议》,要求业主答应将物业用途划为商务公寓。
质疑:“五证”地类(用途)不一
余先生表示,这次“被公寓”事件,影响到的业主总共有485户,部分业主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办理了《国土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
不过,记者看到,这两份证件对于“规划用途”的描述却完全不一致。在《国土使用证》“地类(用途)”一栏上,显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终止日期到2076年1月5日,而《房地产权证》在“规划用途”一栏则显示为“商务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空白。
不仅如此,余先生表示他还去查阅过小区的“五证”,发现对于土地用途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同样存在于这些证件中。小区的《国土使用证》“地类(用途)”写着“住宅、商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名称”均为“商务公寓及其地下车库、商铺、办公、电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一栏为“商用、兼容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一栏,则又变成了“商业、住宅”。
进展:开发商消失 业主欲报警
原来双城尚都豪庭的销售中心,目前已大门紧闭人去楼空。前日,记者按照销售中心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了销售中心的白小姐。她同样表示要请示领导,在次日进行答复,同时还将与业主具体磋商。但直到昨日截稿时,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但对方都拒绝接听。昨日,记者根据其工商登记材料,来到影荫路的旅游总公司宿舍,却并未发现任何房地产公司。一些业主在网上讨论后,认为该公司有可能是“皮包公司”,在项目结束后就已经解散,正商议报警。
部门说法
规划部门:
房产证须与土地使用权证一致
由于在禅城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出现了“商务公寓”一词,记者就此向该局了解情况。
禅城规划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当时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确有“商务公寓”这一提法。不过,在2009年版新修订的规定中,已取消了该提法。由于商务公寓是一个“舶来品”,还是个新鲜事物,因此在具体认定还需同房管部门进一步协商和衔接。但一个总的原则不会改变,即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必须一致。
公安部门:
“商务公寓”不能入户
对于余先生等人所担忧的能否入户的问题,记者昨日电话咨询了当地公安部门的户籍科。
工作人员明确向记者表示,如房产属商业用途、商务公寓类的,绝对不可能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