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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准备试饮“离岛免税”头啖汤的旅客注意免税政策
本报讯 (记者李冀珩通讯员周思鸿)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已经从4月20日正式实施,游客们不出国门即可尽享免税购物的实惠。面对免税诱惑,中山海关温馨提醒准备试饮“离岛免税”头啖汤的旅客:在积极筹备出游的同时,别忘了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规定。
提醒一:离岛旅客有标准
离岛旅客是年满18周岁、乘坐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境内外旅客,包括海南岛内居民。海关对境内人员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依据认定岛内居民、非岛内居民身份,对境外人员则以其所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认定身份。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实提供本人离岛航班信息以及此前已购免税品信息。
提醒二:免税购物政策有讲究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规定限次限额,离岛旅客中的岛内居民每个公历年度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非岛内居民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旅客购买免税品后,乘机携运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累计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在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前提下,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离岛旅客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适用的税率按照海关对该免税品的归类分为10%、20%、30%、50%等档次。
此外,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单一品种免税品的数量也有限制,比如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眼镜、鞋帽、皮带、箱包、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体育用品等每次只能买2件,化妆品、笔、服装服饰、糖果等每次为5件。需要注意的是,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免税品算1件免税品,但套装免税品按包装内所含免税品的实际件数计算。
购物流程要明晰
旅客在离岛免税商店付款选购免税物品,取得提货单据,其中旅客在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免税物品时,可通过免税商店向海关办理税款缴纳手续;之后免税商店将旅客所购免税商品集中配送至机场隔离区内提货点;旅客离岛时,在机场隔离区内提货点凭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单和登机牌提取所购商品;最后旅客将所购免税商品乘机一次性全部携运离岛。若离岛旅客在提取免税品后,因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离开隔离区的,应当将免税品交由免税商店(包括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实际乘机离岛时再次进入隔离区后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