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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缩小贫富差距税收调整仍要继续"给力"

  20日,个税起征点拟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在感到高兴的同时,提出了个税起征点3000元是不是有些低的疑问。此外,还有不少市民认为,对于低收入者要不征或者免征,对于中等收入者要尽量减征,对于高收入者要从严征收,让他们成为个税的主力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话题一 个税起征点3000元是不是有点低

  2010年两次加息,岛城不少“房奴”今年还款的担子重了许多。

  “我买房贷了54万元,今年每个月要比去年多还120余元,增加了不少压力。我收入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还完贷款就剩不下多少钱了。”市民于先生月工资6000多元,扣除保险和公积金,个税要扣400多元,每月实际到手的也就5000元刚出头,“每个月算上房贷这个大头,再加上交通费、电话费、吃饭、应酬,我还能剩多少?如果不减征个税,四到五次加息的压力一块压到身上,那就累惨了。”于先生认为,个税的起征点调到3000元显然还不够。

  此前个税调整的消息一发布,就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早在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在多家媒体的调查中,建议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的声音也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调到3000元好还是5000元好?这个问题因地区、因家庭情况而异。”岛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认为,与其注意起征点,还不如注意超额累进税率的变化,“这个变化才是真正的亮点,这对中低收入者的影响,应大于起征点的变化。”

  青岛大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经理助理付洪涛认为,个税起征点不适宜定得太高,但税负必须均衡。“起征点定得太高,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但个税是种特殊的税种,对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征收的力度一定要区分开,要形成低收入者少交税,高收入者则要多交税的个税结构,这样的个税才不失公允。”付洪涛告诉记者。

  话题二 是否该加大高收入人群征收力度

  提到高收入阶层,人们往往会想到金融保险行业的中层和高管。对此,一位银行办公室主任很不认同。“看各类富豪榜就知道,真正的高收入者不是金融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而是企业家 ,岛城的亿万富翁多是企业主。”

  这位办公室主任说,我国目前的个税征收体系,工薪阶层几乎没有避税的措施,但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说,却有很多避税措施。“将个人开支拿到企业做账是很常见的,我见过一些企业主买车登记到公司名下,甚至用企业的钱给自己家装修房子,而国家法律对此几乎没有什么办法。”

  这位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个税作为一种调节收入的税种,不应该被当做主要税种,为了更好体现社会公平,对于低收入者要不征或者免征,对于中等收入者要尽量减征,对于高收入者要从严征收。“一定要加强对真正高收入者的监管,让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草案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不小,但还是没打到‘七寸’。”岛城几家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高收入者来说,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外,还有部分财富是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这三个“财源”积累的,如何对这些财富进行监管,一直是税务部门面临的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付洪涛介绍说,以“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为例,现在地税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大厅设立窗口,必须有完税证明才能办理过户,但一些人使用“阴阳合同”,报税的房款少于实际成交的房款。

  以“股权转让所得”为例,税务部门现在与工商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了完税证明,工商部门才能进行登记,但同样无法确保报税的转让金额就是实际转让金额。

  记者 李兵肖良华

  ■分析

  缩小居民贫富差距税改空间还有几何

  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财政减收规模是历次调整中最大的。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修订个税法是政府为缓解收入分配矛盾而主动采取的税制调整举措,表明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应对通胀的决心。

  事实上 ,此次个税免征额提高,已是五年来的第三次,反映政府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的决心。专家建议,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除了提高个税免征额外,税收调整仍要继续“给力”。

  专家普遍认为,此次修订个税法虽然有所突破,但惠及的群体依然有限,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亟待更多改革配套措施加大调节贫富差距力度。

  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贾康认为,个税在税收中占比低,除收入较低外,也与我国间接税比重大、直接税比重低的税制结构有直接关系,这也是很多百姓抱怨税负高的原因。

  此外,当前我国税制改革面临的另一挑战是高收入人群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税收征管难。在实践中,工薪阶层个税实行代扣代缴,高收入阶层则有大量隐性或灰色收入,这使本应“劫富济贫”的个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比如演员等的劳务收入,目前超过4000元部分仍按20%税率扣税,并不在此次工薪所得税率调整范围之内。“此次个税法修订并没有涉及高收入群体股息、资本利得等非劳动所得,对高收入人群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我国应将更多高收入人群纳入税收征管范畴,并尽早推动工薪收入与劳务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纳入计税范畴,更好体现公平税负。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专家认为,此举既是此次修订个税法的配套之举 ,也是下一步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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