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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县公务车闯红灯撞残少年

  楚天都市报讯 综合《中国青年报》、中新社报道 近日,有网帖指出:2009年3月9日12时14分左右,河北省邢台市第八中学一初三学生放学后,骑自行车在该市育才路和中兴西大街交叉口时,“被闯红灯的冀E00099中型客车撞飞十余米,该车主为邢台县政府”。肇事的中型客车所在车队有警车开道。事发时,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

  16日,被撞伤的学生李小林(化名)的母亲周蕊柳告诉记者,路口监控录像记录了事故全过程:当时东西方向是红灯。开道的警车闯红灯后。紧随其后,是3辆客车组成的车队。当日12时14分12秒,两辆中型客车通过后,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李小林试图在第2辆客车后穿过路口,却被第3辆客车撞飞。

  2009年3月17日,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为这一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张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林不负此事故责任,张某所驾客车的行驶证车主是邢台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正部级以上领导从事重要公务活动时,才允许‘警车开道’。”周蕊柳告诉记者。

  周蕊柳称,顾鹏图一行急驰只是为赶着去吃午饭。“事发后,依旧按原有行程到饭店吃午饭。”

  而对当时14岁的李小林来说,这一事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邢台市相关机构2009年9月17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中,认定李小林反应迟钝、记忆力差、语言不流利、中度失写等,评定为“伤残伍级”。“邢台县政府虽支付了李小林住院期间14.4万多元的治疗费,但对于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等却一直不给解决。”周蕊柳称。

  19日,邢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喜林向记者表示,当时视察团考察完邢台市西部山区水利设施后,返回市里“去吃饭”,不清楚谁安排了警车开道。但他证实,时任代县长的顾鹏图在出事车辆上。

  20日,邢台县政府办表示将“尊重法律、关爱伤者、尽快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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