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调整,直接关系百姓钱袋子,在通胀形势下成为关注热点。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税率级次等也有相应调整,该草案被广泛视为政府对百姓的让利,财政收入因此将减少约1200亿元。但此次个税法修正一小步,是“民生幸福”一大步。算好这笔“民生小账”,直接激活千亿元“内需引擎”,收入分配调整往前迈步,是此次个税调整的“幸福含义”。
民生小账:“可以改吃大碗牛肉面了”
何国样,26岁,东莞农民工,每月工资2500元。每月需缴纳25元个税,如果草案通过后将可以免除纳税。“以前吃牛肉面只吃小碗的,以后可以改吃大碗牛肉面了。”听到个税调整的消息后,何国样对记者笑言。
像何国样这样月收入两三千元的百姓,对此次个税改革有着切身的“幸福体会”。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并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与2010年相比,此番个税调整之后,全年合计减少财政收入约1200亿元。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认为,“此次个税调整将使众多老百姓收益。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尽管减税额度不大,25元、50元不等,但从经济学的边际效用来说,对改善他们的生活依然有很大帮助。”
此次调整个税免征额,可以看作政府对百姓呼声的积极回应。近年来,随着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通胀形势压力增加,利用税收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提高个税免征额、减少税率级次的呼声频起。
为何个税起征点拟提高为3000元?林江认为,免征额的设定应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基准,剩下的才需要纳税。但中国地区间、阶层间生活水准差距较大,实践中可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为基准,3000元应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国家大账:激活“内需引擎”
民生算小账,国家算大账。专家分析认为,如果个税调整获审批通过,全年将减少约1200亿元财政收入。但个税在财政收入中比重不大,此举不会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太大冲击。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杜金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千亿元的减税额将激活更大能量的内需引擎。民众手中多出约1200亿元用于消费,可有效拉动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增长,算上乘数效应,可以促进数千亿元的经济增长。
国信证券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个税免征额的提高对低端收入人群的影响大于高端收入人群。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更高,有利于家电及大众消费品的销售增长。此次个税调整作为未来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的组成部分,预计居民收入水平占GDP的比重将会进入快速上升时期。
收入分配调整:仍须继续“给力”
保民生、扩内需、调分配,此次个税调整赢得诸多掌声。事实上,此次个税免征额提高,已是五年来的第三次,反映政府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的决心。专家建议,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除了提高个税免征额外,税收调整仍要继续“给力”。
在实践中,工薪阶层个税实行代扣代缴,高收入阶层则有大量隐性或灰色收入,这使本应“劫富济贫”的个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以2009年为例,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在个税中占据了主体地位。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方面的个税征管,力图堵住高收入者偷逃税的漏洞。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对记者表示,减免低收入者税负理所当然,但更应该全民减税,尤其是白领阶层。目前拟定的调整方式对于白领阶层而言仍然力度不够。要形成橄榄形社会,必须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但目前个税征收对象仍以工薪阶层为主,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应该进一步降低白领阶层的税负。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旭东等专家呼吁,参照发达国家经验,推行综合与分类结合、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个税体系。在综合掌握纳税人各类收入的基础上,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如赡养老人、扶助病残人士的困难,给以适当减税或免税。
新华社记者付航黄玫赵瑞希(据新华社广州4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