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回应
□查莫名(天河)
关于亚运志愿者的奖励形式,广州各大高校都有出台政策,形式、透明度有所不同。然而有一点让我难以理解:为何对志愿者的加分是在课程成绩上进行加权?课程成绩是对学生学习的评定,有着很明确的专业方向性,也有相对严格的量化评估。然而,志愿者服务是一种社会实践行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有着天壤之别,如何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呢?
志愿者服务需要得到一定奖励,从而使这种服务社会的行为得到肯定。然而,学校和官方有义务对此保持良好的价值导向。
首先,应当考虑其他更为合适的加分形式,比如可以参考某些美国高校的方法,即以学分形式奖励,主要呈现在升学、毕业乃至将来就业的过程中。对此,有必要事先出台明晰的条例,从而最大程度确保公平。此外,不能将志愿者的加分过分扩大,影响到非志愿者在学习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否则可能导致志愿者服务成为部分人投机倒把的途径,如为了在保研中加分,或者免除挂科记录等等。否则,志愿者服务又何谈服务和奉献呢?
当今社会有着极为强烈的利益需求,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了许多将利益置于身外、真正乐于奉献的人。官方所应做的事,正是要遏止利益取向的势头,为真正乐于奉献的人扩充生存之地,而不应简单地将利益平摊化,使志愿者服务被当成功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