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十元赌局遭劳教一年追踪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四个“收买佬”以扑克牌赌单双,赌资最高者为535元,被民警当场查获后,因均为第二次涉赌,被处以劳教一年。四人出资让其中的彭某出面状告市劳教委,二审期间,彭某撤诉,劳教委支付彭某生活补助金4万元,其他三人未获补偿遂各自再告劳教委。
4月11日,市中院终审裁定,以三人未在法庭诉讼期内上诉为由,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然而,由此案引发的赌资多大算大?什么情节算严重?什么是屡教不改?这些问题至今仍无明晰答案。
诉讼时效已过三人再败
此案最初虽然是以彭某的名义起诉,但其实承担四家人的希望,律师费也为四户人分摊。彭某独自与劳教委达成协议撤诉后,也与另三户闹僵。彭某事后退还了当时三户人家缴纳的律师费。
另外三名涉案人崔某、裴某、柳某在2010年11月11日分别提起诉讼,将劳教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劳教决定获得国家赔偿。
罗湖法院一审认为,劳教委于2009年10月23日作出劳教决定,并向三人送达劳教决定书,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三人若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在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尽管三人提出,他们一直在争取权利,只是认为如果彭某出面案子获胜,他们三人作为同案人,也都能撤销劳教决定。但罗湖法院仍认为,三人在2010年11月11日提起诉讼时,已过诉讼期限,驳回起诉。
三人不服,上诉到市中院。4月11日,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罗湖法院作出的裁定,三人再败。昨日一名当事人向南都记者表示,他已经决定向省高院申诉,争取权益。
涉案问题仍不明晰
此案涉及的赌资少而处罚严,而在深圳街头打小牌现象较常见,因此引起广泛的争议。
据悉,劳教委作出劳教决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那么赌资多大算大?什么样的情节算严重?什么样的情形又是屡教不改?这些并无明文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辩称具有自由裁量权。
然而,彭某诉劳教委案以调解告终,后来三人再诉劳教委,法院也未再就案情做审查,相关问题仍未得到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