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昨日,东莞市委发布《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简称《规划》),提出到2011年基本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全市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中提到要支持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完善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继续争取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使东莞尽快列入国家“较大的市”,以取得立法权。
《规划》提出要率先基本建立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主要举措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强镇工作,完善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等。对于“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各级政府、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要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为本单位法律顾问。
关键词
◎ 法院判决
《规划》特别提到,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上下级法院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 监督机制
《规划》提出以执法监察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遏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
◎ 镇村体制改革
《规划》还对镇村体制改革给出了时间表,明确提出到2012年7月完成试点镇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厚街、黄江两试点镇的社区(村)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 较大的市
在佛山申请“较大的市”成功前后,东莞市委书记多次向省和中央提出,争取将东莞也列为“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立法权,但至今未获支持。昨日发布的《规划》中又一次提出要继续争取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使东莞尽快列入国家“较大的市”,以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