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游乐场被判赔8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钟紫薇 凤岗一游乐场开发了新项目乘悠波球滑草场,找来游客试玩,不料游客在试玩的过程中脚部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令该游乐场赔偿游客高某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00余元。

  东莞市凤岗镇一游客场开发出一项新游乐项目,名为“悠波球”。游客进入悠波球场后,可以从小山顶草地滚至山脚下。为推广悠波球,游乐场找来在其公司做临时工的高某当游客,试玩悠波球,并将试玩感受告诉其他游客。不料,高某在玩悠波球过程中脚部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

  高某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表示该游乐场的悠波球游乐设施存在巨大的安全缺陷,要求游乐场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多元。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游乐场作为公共娱乐场所,其管理者对游客的人身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审查核实,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依法判令该游乐场赔偿高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00余元。

  城市24小时

  报料电话4008866166 22883366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