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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多一些道德担当何错之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08:19  国际在线

  南通“公务员道德诚信规范”来了,网上一片反弹之声。说起来无非三个逻辑:一是揪住所谓“禁看黄片”等断章取义,大骂新规脑残;二是认为道德是“规范”不起来的,有了规定更滑稽;三是认为这样的规定反而像皇帝的新衣,有些欲盖弥彰的效果。

  这个“公务员道德诚信规范”果真很傻很天真吗?有一点是肯定的,制度调整道德,恰恰是我们最不以为然而又最真实生动的道理。譬如新加坡等国的公共道德,某种意义上便是由严刑峻法培厚起来的。

  最近,温家宝总理的一席话振聋发聩,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我们都在谈诚信机制建设,但宏观命题总要微观落实,比如在各阶层群体的道德期待上,有没有理由让公务员在“滑坡”的时候先往上爬两步呢?或者说,针对一些公务员的道德缺失,是不是应该从制度建设上先行补救?

  作为“它律”的规则,毕竟是重塑或构建“自律”的外部基础。一部初衷良好且程序正义的制度,有总比没有的强。我们固然要警惕随意将道德责任上升为法律义务的行为、防止伦理道德刑法化倾向——而眼下更为重要的是,需要为道德诚信建设拿出具体而微的办法、措施。“君子怀德、小人怀土”,道德建设,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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