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黄色录像、不见义勇为、搞婚外情……这些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良行为,如今都被以“禁令”的形式一一列入《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中。记者仔细研读这个全省首部“公务员道德和诚信规范”,发现至少有40种有违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被明令禁止,而对公务员职务之外的18条生活约束,则成了这部“规范”的最大亮点(4月20日《扬子晚报》)。
面对“管得太宽”的质疑,当地官员回应称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和行为底线,理所当然要高于普通百姓”。实际上,这一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对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七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很多人的质疑集中在“观看黄色录像”等禁令上,认为公务员在工作之外也是普通人,如果他们在家里观看黄色录像,只要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别人就没有干涉的权利。诚然,一个人在家里发生的行为,只要不影响到他人,任何人都不能破门而入去监听、监视甚至进行处罚。但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目前没有任何“黄色录像”是合法出版的,也没有任何合法的途径销售“黄色录像”,网上提供或传播“黄色录像”也是违法行为,即使下载或买来后自己观看并不违法。可是,这是不是也在客观上为“黄色录像”的存在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呢
无论是从法律的规定看,还是从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期待看,公务员都有必要在遵守道德规范上作出表率。比如见义要勇为、不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与邻居和睦相处等。在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是不适合做公务员的———无论古今中外,这样的公务员都不应任由其在官场混下去。
从事公职的人,必须让渡一部分私权利,以接受公众的监督。比如现在呼声很大的“官员财产公开”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无端被要求公开财产是不可想象的,但对官员来说,在现代政治伦理下,财产公开则是一种必然趋势。所以,对于这样的规范,有质疑是可以的,但大可不必一棍子打倒,毕竟,如果每个官员都能达到这些规范的要求,也是件大好事。
山东张楠之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