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20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台湾籍杀警毒贩卢志胜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卢志胜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25日,卢志胜和其团伙成员共三男一女在惠东一家酒店开房贩毒。警方接报后在酒店将卢志胜等抓获。下午15时30分许,警察将被反铐双手的卢志胜押解到酒店地下停车场,让其指认藏匿于其小车尾箱内的毒品。在指认过程中,卢志胜趁机反手从车尾箱中拿出其事先藏匿的手枪。警察杜宇华察觉并扑向卢志胜欲将其控制,卢志胜即将枪上膛朝杜宇华身上开了一枪并趁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卢志胜又开了一枪(未击中人)。警员随后合力将卢志胜制服,当场缴获手枪1支、子弹5发、弹壳2枚。杜宇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卢志胜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惠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于3月18日、4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卢志胜供认,在2010年3月、4月间,其通过互联网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仿654K手枪及7发子弹,后一直持有。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