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雨)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做好广州市201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正式发布。据了解,今年广州市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14日—15日,凡是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今年以来,不少幼儿园的学费和捐资助学费“疯涨”,很多家长怨声载道。对此,《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和幼儿园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捐资助学款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规收费和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确保捐资助学款按规定使用。
【入读资格】不满3周岁只能读托儿所
《通知》规定,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200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或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班)。
“公立幼儿园规定满3岁入园,也就是读小班,但是很多私立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是不开新的小班的,只开更低一级的小小班,也就是说必须入他们那里读了小小班才可以升读小班。”昨日,家住海珠区滨江东路某大型楼盘的李女士向记者投诉,尽管自己的小孩已经满3周岁,但是小区幼儿园却以学位有限等种种借口,设定门槛,不开新的年级。
对此,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明令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加强对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通知》重申,幼儿园招生要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以做到公开透明。招生报名前,幼儿园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招生条件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并报本区(县)教育局备案。
记者获悉,天河区已对辖区幼儿园下达时间表,要求于2011年5月8日前将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报区教育局备案。
【入学要求】“七大证件”必不可少
5月14日—15日,家长带幼儿去幼儿园报名时,“七大证件”必不可少:必须出示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完成报名后,各幼儿园要在6月16日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而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对于各类幼儿园的招生门槛,《通知》也有所规定:教育部门办园和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按计划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优先考虑小区内居民子女入园。
针对数量庞大的外来工幼儿群体“入园难”、“入园贵”等呼声,市教育局表示,将探讨并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逐步扩大面向社会招生范围的有效做法,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