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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造假,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来电显示:一年前我通过一张假文凭和伪造的从业简历成功应聘一家公司,公司于半年前同我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此后,我的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近日公司发现我用虚假简历应聘后,单方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在我能胜任公司工作的情况下,公司能否以我学历造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周小姐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并无不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从一开始时起,便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针对劳动者采用欺诈方式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已经赋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无论你是否胜任工作,公司都能单方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记者 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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