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21日讯(通讯员 熊江华 刘婷婷)株洲市某药剂厂门卫罗某不好好看家护院,却财迷心窍当起了“内鬼”,结果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2010年9月,罗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占该厂钢板。2011年1月25日,罗某被依法逮捕。2011年4月20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罗某提起公诉。
据查,2010年9月,吴某(在逃)找到株洲市某药剂厂门卫罗某,声称罗某所在的药剂厂内有一些废钢板,如果卖出去至少可以得一至两万元。随后,双方约定好时间、分赃等等事宜。
2010年9月23日上午,吴某打电话给正在药剂厂门卫室上班的罗某,要其将厂正门打开。被告人罗某打开大门,等货车进厂后将门关好。吴某伙同他人驾车入厂后,将放在药剂厂仓库后坪的钢板(共计12.61吨)装上车后,便要罗某将大门打开,等货车走后罗某回到门卫室。
事后,吴某将盗得的钢板卖掉,分给被告人罗某8600元。经鉴定,被盗钢板价值为54223元。案发后,被告人罗某的亲属已代其向被害人单位退赔20000元。
稿源:红网 作者:熊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