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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澧县“四个突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2:14  红网

  近年来,常德澧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在动态掌握干部队伍现实表现、准确评价干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方面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突出监督对象。将新提任、新调整科级干部,执法、执纪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即将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的作为监督的重点,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9年以来,先后对涉及调整交流、到龄离岗的453人次进行了个别谈话。开展了43次专项督查,依据督查责任追究办法,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突出监督内容。坚决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录制,不断强化干部选任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纪检、组织、督查“三位一体”的督查体系,及时了解相关责任单位、领导的工作表现和任务落实的进展情况,考察干部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是突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专项督查制度,实行干部动态跟踪考察制度,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纪检、组织、督查、审计、政法和信访等部门的监督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从离退休老干部和部门干部中聘请了12名组织工作监督员,使干部监督工作无处不在、干部考察无时不有。县纪委、组织部领导采取走下去登门谈、请回来约定谈、打电话灵活谈、座谈会互动谈等形式,了解干部整体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突出监督制度。规定对新提拔、新调整的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定等为“一般”等次以下的领导班子进行跟踪考核。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澧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和《澧县县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事业单位科级行政领导聘任制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完善了干部能上能下用人机制。

稿源:红网 作者:胡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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